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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顾名思义就是指保有韩国旧有节拍的音乐。有时指的也可以是韩国国乐。

三国时代(57 B.C.-676 A.D.) 时,韩国已制造出高句丽(고구려)的玄琴(현금,类似古筝)、伽倻(가야)的伽倻琴(가야금)等古典乐器,而同中国及西方国家的文化交流又将外来音乐引入了韩国。进入高丽时代(고려),雅乐和乡乐活跃起来。雅乐,即正雅之乐,由中国传来的大晟乐演变发展而成,是宗庙祭典时演奏的宫中音乐; 乡乐则是高句丽、百济(백제)、新罗(신라)时代传承至高丽时代的音乐,指区别于雅乐和唐乐的韩国传统祭礼音乐。到了朝鲜时代(조선,392-1910),音乐形式初、中期以宫中音乐、后期则以民俗音乐为代表。属宫中音乐的雅乐和宫中的礼仪习习相关,多于款待国宾贵客的宴席上演奏,以赞扬王室的内容为主。

至15世纪,集中整理了音乐理论、历史及演奏乐器等内容的音乐理论著作《乐学轨范》得以编撰出版。而朝鲜后期,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及工商业的发达,市民文化得到了很大发展。表现在音乐领域就是享有音乐的阶层扩大,音乐形式多样化,尤其是出现了市民创作的清唱(판소리)和民谣。民俗音乐真实地表现了当时人民的感情并对社会的不公进行了讽刺批判。这样的民俗音乐发展到后来,以四物表演等新形式出现,深受人们的喜爱。四物表演指用锣、钲(类似于锣,但声音较低沉)、长鼓(可两面敲打的鼓)和鼓四种乐器演奏的打击乐。

韩国传统音乐尽管受到中国的巨大影响,还是很富于特色的。在韩国有叫做“唐乐”的韩国化的中国音乐,在日本有叫做“高丽乐”的日本化的韩国传统音乐。“唐乐”这个韩文(한글)名称的字面意思是中国唐朝的音乐。同样,“高丽乐”这个日文名称的字面意思是韩国高丽王朝的音乐。韩国传统音乐大体上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叫“正乐”,一类叫“俗乐”,前者是统治阶级的音乐,后者是平民的音乐。这两大类又可以分成许多小类,从而构成整个韩国音乐。例如“正乐”有两种不同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关联的意思。